衢州市中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规定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 、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 ( 物业使用人 ) 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 1 )严禁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 2 )严禁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上钻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 3 )严禁未经城建、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
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 4 )商铺屋面是共有部位,防渗漏要求比较高,为防止屋面人为损毁,业主装修时严禁在靠近商铺屋面平台处擅自开门。以免影响使用功能。
( 5 )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燃气热水器等需要打洞前必需通知管理处、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业主 ( 物业使用人 ) 自行承担;
( 6 ) 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 7 ) 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 8 ) 厨房、卫生间吊顶必须留承水弯检修口,主下水管封闭装饰应便于随时拆除;
( 9 )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 10 )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 11 ) 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为使小区外观美观整洁,不得随意在外立面安装外置防盗窗,但可以在自家屋内(塑钢门窗里部加装防盗窗)。
3 、装修时间:早上 8 : 00——12 : 00 中午 13 : 00——17 : 00
晚上: ——21 : 00
违约责任:
1 、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 、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 、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 、如业主 ( 物业使用人 ) 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行协商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 、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装修人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 、管理处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本小区装修。
装修房号: 幢 单元 室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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